原标题:广电计量: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年 7月 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5年 8月 7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取得控股股东广州数科集团批复,已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尚需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为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本次发行不超过 67,131,773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7,131,773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主要投向于“航空装备(含低空)测试平台项目”“新一代人工智能芯片测试平台项目”“卫星互联网质量保障平台项目”“数据智能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平台项目”“西安计量检测实验室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注:“卫星互联网质量保障平台项目(成都)”的备案名称为“武侯区成都广电计量卫星互联网质量保障平台新建项目”;“西安计量检测实验室升级建设项目”的备案名称为“计量检测实验室升级建设项目”。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7、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股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0、公司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募集说明书已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进行了说明,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上述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之内容。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而募集资金投入后带来的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才能释放,故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之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情况详见《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特别风险提示
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的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依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规划,在充分考虑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现有业务经营现状,经过充分的规划分析和可行性论证后进行的决策。但在该等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化、下游行业投资景气程度变化、客户技术路线变化导致对计量检测需求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从而可能导致项目的投资成本、项目达产周期、投资收益率偏离预期效果,因此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无法为公司带来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具体来看,航空装备(含低空)测试平台项目主要面临航空装备重点型号的研发进度不及预期从而限制了检验检测需求的风险,新一代人工智能芯片测试平台项目和数据智能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平台项目主要面临专业检验检测人员结构性短缺的风险,卫星互联网质量保障平台项目主要面临受到火箭发射技术成熟度不及预期进而导致火箭发射速度放缓从而限制了检验检测需求的风险,西安计量检测实验室升级建设项目主要面临西北地区市场竞争加剧从而导致订单获取及盈利水平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政策和行业标准变动风险
检验检测服务业是政策导向较强的行业,政府的发展政策影响着行业的发展速度。公司近年快速发展得益于政府对检验检测服务业的行政监管逐步开放、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虽然检验检测服务业市场化发展已被国家政策方针所确认,但随着各方机构不断涌入,检验检测服务供给量快速增加,市场竞争加剧,主管部门可能对现有产业政策、行业资质认证标准、市场准入规则和行业标准进行调整,或者出台对特定细分行业发展不利的政策或规定,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当前聚焦于高端制造行业研发环节的检验检测需求,在研发初期会面临没有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情况,公司一般会与下游客户共同研发制定企业标准,由于标准的编制研发需要多方沟通协同,时间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在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公司会面临检验检测市场需求不足的风险。
(三)公司公信力、品牌和声誉受不利事件影响的风险
公司作为独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机构进行经营活动,将技术和服务融入品牌,公信力、品牌和声誉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也是取得检验检测服务订单的重要原因。公司虽然已建立并持续完善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管理体系,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对计量检测人员在取样、出具报告证书等环节的质量把控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公司一旦发生公信力、品牌和声誉受损的事件,将严重影响客户的选择,进而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严重情况下,将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检验检测服务机构数量众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随着政府逐步放开对检验检测服务市场的管控,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将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外资机构也凭借雄厚的资本实力和丰富的运作经验进入我国检验检测服务市场,行业内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面对激烈市场竞争,公司可能存在较难开拓新市场且既有市场份额被竞争对手挤占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资产负债率提升及债务偿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6.17%、33.90%、46.80%和46.54%;公司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的余额之和分别为 71,554.25万元、119,399.59万元、154,054.18万元和 146,564.72万元。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和公司借款余额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呈上升趋势。公司资金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外部融资能力以及资金管理安排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流动性。目前公司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与其长期合作中形成了良好的商业信用。如未来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外部融资渠道受限、或资金周转紧张,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债务偿付风险。
(六)应收账款增加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20,176.23万元、127,404.74万元、132,778.11万元和 166,267.23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08%、38.59%、40.67%和 51.48%,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大型特殊行业企业、乘用车整车制造企业、电子电器设备制造企业、家电产品制造企业、航天航空和轨道交通领域内的大型制造商等,多与公司保持长期合作关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逐步增加,应收账款的大幅增加会造成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减少,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下降,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
如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或客户信用发生变化,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将加大。
(七)折旧摊销规模较大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2022年至 2024年,发行人生产基地投资建设规模较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的折旧摊销金额合计分别为 45,839.21万元、43,653.76万元和 46,019.00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 241.10%、211.72%和128.04%,占比相对较大。同时,发行人基于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计划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增加固定资产投入,从而提升折旧摊销规模。假设募投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维持2024年的水平不变,考虑募投项目产生的新增收入和净利润,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和摊销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最高比例为 3.39%,本次募投项目达产第一年(2029年)新增折旧和摊销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 28.49%。若后续公司经营业绩的增加幅度低于折旧摊销的增加幅度,公司存在因折旧或摊销增加而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八)商誉减值损失风险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商誉的账面原值35,597.57万元,为对外投资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高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部分而形成。公司于年终对商誉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方法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累计计提商誉减值13,593.43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商誉的账面价值为22,004.1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6.6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上述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者标的资产自身因素导致标的资产未来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将产生较大的商誉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 2 二、特别风险提示 ................................................................................................ 5
第一节 释 义 ........................................................................................................... 12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5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15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6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8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8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52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54 七、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 59 八、大额商誉情况 .............................................................................................. 63
九、公司最近一期业绩变动情况及合理性 ...................................................... 66 十、报告期内公司的违法违规情况 .................................................................. 67
十一、报告期内交易所对发行人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 .................................. 68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70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70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73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74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76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77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77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77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经营前景 ...................................... 80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107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 107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相关说明 .................... 111 六、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 113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 113 八、关于两符合 ................................................................................................ 113
九、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 117
十、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 118
十一、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大量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相关说明 ........ 118 十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结论 .................... 119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20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120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 120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 120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 120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 121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 121 第六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123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 123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 124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126
四、前次募集资金到位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的时间间隔是否在 18个月以内的情况 ........................................................................................................ 138
五、历次募集资金用途存在变更的情形 ........................................................ 139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41
一、行业与市场风险 ........................................................................................ 141
二、经营风险 .................................................................................................... 142
三、财务相关风险 ............................................................................................ 143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144
五、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 147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48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4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 150
三、保荐人声明 ................................................................................................ 151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153
五、为本次发行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54 六、董事会声明 ................................................................................................ 155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公司、广电计量、发行人 | 指 |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州广电 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 广州数科集团、数科集团 | 指 | 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州无线电集 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
| 广电运通 | 指 |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北京广电计量 | 指 | 广电计量检测(北京)有限公司 |
| 无锡广电计量 | 指 | 广电计量检测(无锡)有限公司 |
| 天津广电计量 | 指 | 广电计量检测(天津)有限公司 |
| 武汉广电计量 | 指 | 广电计量检测(武汉)有限公司 |
| 河南广电计量 | 指 | 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
| 西安广电计量 | 指 | 广电计量检测(西安)有限公司 |
| 成都广电计量 | 指 | 广电计量检测(成都)有限公司 |
| 湖南广电计量 | 指 | 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
| 昆明广电计量 | 指 | 广电计量检测(昆明)有限公司 |
| 沈阳广电计量 | 指 | 广电计量检测(沈阳)有限公司 |
| 海南广电计量 | 指 | 广电计量检测(海南)有限公司 |
| 南宁广电计量 | 指 | 广电计量检测(南宁)有限公司 |
| 上海广电计量 | 指 |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上海)有限公司 |
| 重庆广电计量 | 指 | 广电计量检测(重庆)有限公司 |
| 青岛广电计量 | 指 | 广电计量检测(青岛)有限公司 |
| 江西广电计量 | 指 | 广电计量检测(江西)有限公司 |
| 深圳广电计量 | 指 | 广电计量检测(深圳)有限公司 |
| 方圆广电 | 指 | 方圆广电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 航天检测 | 指 | 云南航天工程物探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安广源 | 指 | 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江西福康 | 指 | 江西福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博林达 | 指 | 深圳市博林达科技有限公司 |
| 曼哈格 | 指 | 曼哈格(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金源动力 | 指 | 北京金源动力信息化测评技术有限公司 |
| 广湾创科 | 指 | 广湾创科(广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平云仪安 | 指 | 广州平云仪安科技有限公司 |
|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 证券、保荐机构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 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全国人大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广州市国资委 | 指 |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原国家质检总局 | 指 |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 国家统计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
| 中国认监委、认监委 | 指 |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
| 《公司章程》 | 指 |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股东会 | 指 |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董事会 | 指 |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指 |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SGS | 指 | 瑞士通用公证行(Société Générale de Surveillance) |
| BV | 指 | 法国国际检验局(Bureau Veritas) |
| ITS | 指 | 英国天祥集团(Intertek) |
| 欧陆科技集团 | 指 | Eurofins Scientific |
| 华测检测 | 指 |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苏试试验 | 指 | 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 西测测试 | 指 |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谱尼测试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国检集团 | 指 |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eVTOL | 指 | 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 |
| EBITDA | 指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
| CMA | 指 | 中国计量认证 |
| CNAS | 指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 ISO | 指 | 国际标准化组织 |
| IEC | 指 | 国际电工委员会 |
| DPA | 指 | 破坏性物理分析 |
| FA | 指 | 失效分析 |
| MA | 指 | 晶圆级材料及工艺分析 |
| DCMM | 指 | 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 |
| EHS | 指 | 环境、健康与安全 |
| C919 | 指 |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研制的中程窄体干线商 用飞机 C919 |
| C909 | 指 |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研制的中短程涡扇支线 民航飞机 C909 |
| GPU | 指 | Graphics Processing Unit,图形处理器 |
| FPGA | 指 | 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现场可编程门阵列 |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 次发行 | 指 |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向特定对象 发行 A股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行为 |
| 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 | 指 |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9月 |
| 报告期末 | 指 | 2025年9月30日 |
| 股票、A股 | 指 | 公司本次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的普通股股 票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本募集说明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Grg Metrology & Test Group Co., Ltd. |
| 成立日期: | 2002年 5月 24日 |
| 上市日期: | 2019年 11月 8日 |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代码: | 002967.SZ |
| 股票简称: | 广电计量 |
| 总股本: | 583,245,846股 |
| 法定代表人: | 杨文峰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创运路8号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创运路8号 |
| 联系电话: | 86-20-38696988 |
| 联系传真: | 86-20-38695185 |
| 公司网站: | http://www.grgtest.com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7397031187 |
| 经营范围: | 环境保护监测;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专用化学 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计量服务;仪器仪表修理;机动车检 验检测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办公设备耗材 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海洋环 境服务;汽车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 保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 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 得许可的培训);环境应急治理服务;装卸搬运;软件开发;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防技术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 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态资源监测;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 质量检测;辐射监测;安全评价业务;放射性污染监测;农产品质量 安全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危险货物);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国防 计量服务;认证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船舶检验 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1、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 583,245,846股,股本结构如下:
| 股份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4,857,205 | 5.98% |
| 1 、境内法人持股 | - | - |
| 2、境内自然人持股 | 34,857,205 | 5.98% |
| 3、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48,388,641 | 94.02%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48,388,641 | 94.02% |
| 三、股份总数 | 583,245,846 | 100.00%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其中限售股数 量(股) | 股东性质 |
| 1 | 广州数字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 | 211,200,008 | 36.21% | - | 国有法人 |
| 2 |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48,951,040 | 8.39% | - | 国有法人 |
| 3 | 黄敦鹏 | 28,956,200 | 4.96% | - | 境内自然人 |
| 4 | 曾昕 | 28,752,400 | 4.93% | 21,564,300 | 境内自然人 |
| 5 | 陈旗 | 13,977,607 | 2.40% | 10,483,205 | 境内自然人 |
| 6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 | 9,667,462 | 1.66% | - | 境外法人 |
| 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发多 因子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8,436,500 | 1.45% | - | 其他 |
| 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 005L-CT001沪 | 3,811,600 | 0.65% | - | 其他 |
| 9 | 广州越秀诺成六号 实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3,610,800 | 0.62% | - | 境内非国有法 人 |
| 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 2,958,300 | 0.51% | - | 其他 |
|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其中限售股数 量(股) | 股东性质 |
| 公司-广发均衡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 |||||
| 合计 | 360,321,917 | 61.78% | 32,047,505 | -- |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广州数科集团持有发行人 36.21%股份,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广电运通是数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持有发行人 8.39%股份。因此,广州数科集团实际可控制发行人的股份比例为 44.60%,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广州数科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号 |
| 法定代表人 | 黄跃珍 |
| 主要办公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号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231216220B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经营范围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停车场 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数 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地理遥感信息 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第一类 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企业总部管理;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
| 经营期限 | 1981-02-02至无固定期限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广州数科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3)主要财务数据
广州数科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 12月 31日 |
| 资产总额(亿元) | 806.58 | 767.45 |
| 净资产(亿元) | 353.02 | 349.63 |
| 项目 | 2025年1-9月 | 2024年度 |
| 营业收入(亿元) | 155.63 | 217.49 |
| 净利润(亿元) | 6.13 | 14.4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 -9.92 | 14.38 |
| 毛利率(%) | 30.19 | 33.35 |
| 销售净利率(%) | 3.94 | 6.63 |
| 资产负债率(%) | 56.23 | 54.4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数科集团 90%股权,广州市国资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履行股东职责,因此,广州市国资委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三)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冻结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数科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211,200,008股,数科集团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发行人主要提供计量、可靠性与环境试验、集成电路测试与分析、电磁兼容检测、材料与化学分析、软件测试、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等“一站式”计量检测技术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准,公司所属行业为“M74专业技术服务业”之“M745 质检技术服务业”。
1、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理体制
检验检测服务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检测认证服务业的管理协会主要包括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中国计量协会和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等。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是由认证认可行业的认可机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和部分获得认证的组织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的非营利性、全国性的行业组织,以推动中国认证认可行业发展为宗旨,为政府、行业、社会提供与认证认可行业相关的各种服务。
中国计量协会是由从事计量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以及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的全国计量行业协会,其宗旨是组织广大计量工作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计量事业的发展。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全国质量检验机构及质量检验工作者和全国质量监督工作者组织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其宗旨是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努力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监督工作者的素质,促进与境外质量管理与检验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
检验检测服务行业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是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地市场监督督。
(2)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发行人所处检验检测服务业的主要适用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如下:
| 法律法规/产业 政策名称 | 颁布机构 | 颁布时间 | 涉及内容 |
| 《中华人民共 和国计量法》 | 全国人大 | 1986年颁布 2018年修正 | 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 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 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
| 《中华人民共 和国产品质量 法》 | 全国人大 | 1993年颁布 2018年修正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必须依法按照有 关标准,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或者认证 证明。 |
| 《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 法》 | 全国人大 | 1989年颁布 2014年修正 |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 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 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
| 《检验检测机 构资质认定管 理办法》 | 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 总局 | 2015年颁布 2021年修正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检验检测服 务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 协调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服务 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 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服务机 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 十四个五年规 划和 2035年远 景目标纲要》 | 全国人大 | 2021年 | 健全产业基础支撑体系,在重点领域布局一批 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 建设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标准计量、认证认可 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 平台,完善技术、工艺等工业基础数据库。 |
| 《检验检测机 构监督管理办 法》 | 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 总局 | 2021年 | 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检验检 测机构从业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 场环境。 |
| 《“十四五” 认证认可检验 检测发展规划》 | 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 总局 | 2022年 | 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小散弱”现象得到明显改 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结构布局更加合理; 大型机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龙头带动作用有 效发挥;中小型机构专业化能力明显提升,形 成一批“专精特新”机构;检验检测认证公共 服务平台和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取得新进展,辐射带动效应更加显现。 |
| 《关于促进企 业计量能力提 升的指导意见》 | 国家市场 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 息化部 | 2022年 | 到 2035年,企业计量意识深入人心,计量活动 更加高效,计量能力全面提升,计量政策环境 持续优化,计量成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质 增效、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 |
| 《新产业标准 化领航工程实 施方案 (2023-2035 年)》 | 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 四部门 | 2023年 | 加强新产业重点领域技术基础公共服务体系建 设,提升新产业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 检测、试验验证、产业信息、知识产权、成果 转化等一体化服务能力 |
| 法律法规/产业 政策名称 | 颁布机构 | 颁布时间 | 涉及内容 |
| 《市场监管总 局关于计量促 进仪器仪表产 业高质量发展 的指导意见》 | 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 总局 | 2023年 | 研发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测量能力的高质量、高 可靠性仪器仪表,攻克一批关键计量测试技术 提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效能,研制一批新型仪 器仪表用标准物质,制修订一批仪器仪表计量 技术规范,助力打造一批仪器仪表国产品牌。 |
| 《检验检测机 构能力验证管 理办法》 | 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 总局 | 2023年 | 规范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工作,确保 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资质要求。主 要内容包括:定义能力验证、明确组织与实施 要求、规定承担机构条件、检验检测机构责任 结果评价与处理程序、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 信息公开与共享、记录保存期限等。 |
| 《加快推进认 证认可高水平 开放行动方案 (2024—2030 年)》 | 国家认证 认可监督 管理委员 会 | 2024年 | 健全产业基础支撑体系,在重点领域布局一批 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 建设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标准计量、认证认可 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 平台,完善技术、工艺等工业基础数据库。 |
| 《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 (2024年本)》 | 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 员会 | 2024年 | 检验检测、认证领域相关内容作为鼓励类产业 列入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 《关于深入实 施检验检测促 进产业优化升 级行动的通知》 | 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 总局 | 2024年 |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发展 新质生产力,围绕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 点、痛点问题,以检验检测协同创新推动产业 创新,确定了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 重点项目;并提出推动检验检测与产业融合发 展、组织开展关键技术和设备攻关、搭建检验 检测数字化服务平台等深入实施检验检测促进 产业优化升级行动的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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